
1947年,任弼時在轉戰陜北途中。
任弼時高度重視黨的建設,其黨建思想是對中國革命和建設進程中黨的建設成功經驗的科學總結,是我們黨的寶貴精神財富。
維護黨中央權威
20世紀40年代初期,抗日戰爭進入戰略相持階段,各革命根據地出現了各自為戰,黨政軍民關系協調不夠,黨內主觀主義、宗派主義嚴重等嚴峻問題。任弼時在《關于黨的一元化領導問題》中提出,必須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形成黨中央權威和革命領袖的核心地位,以統一全黨思想和革命意志、革命行動。
闡明了黨的領導的核心要義。任弼時指出,黨是無產階級之階級組織的最高形式;黨,尤其是黨的領導機關,是由無產階級里面最先進和富有革命斗爭經驗的,并且以先進的馬列主義理論所武裝起來的最優秀的分子所組成的。因此,它有責任并具有一切可能來領導階級的和其他一切革命的組織。此外,任弼時強調“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黨的各個部分要服從黨委,全黨服從中央”的重要原則,指出“無論何時都不允許動搖”。只有堅持這些原則,才能確保黨的統一和紀律,確保黨能夠有效發揮領導作用。
闡明了黨內民主的深刻內涵。任弼時批判了邊區出現的“選舉偶像化”“選舉神圣化”“選舉第一”“不斷選舉”等現象,指出“邊區的民主主義不僅限于選舉,尤其重要的,在于選出的政府真正能為人民大眾辦事情,謀利益。在他們眼里,只看到了一個選舉,而不知選舉只是民主的形式之一,只是民主的一個方面,單單只有選舉一項,并不能成為真正的民主主義的”。任弼時認為,對于邊區而言,民主政治的中心問題是如何組織人民的經濟生活和文化生活,特別是經濟生活。“只有在進行與領導這些建設事業中,才能考察政府是否真正和人民打成一片,才能有力量反對官僚主義分子,才能識別出暗藏的破壞分子,使政權的民主內容豐富起來。也只有在這些建設事業中,才能發動群眾的積極性,發動群眾對于改正邊區民主政治中的某些缺點的積極性,那時,選舉的民主意義才更豐富,民主政治才能更進一步。”任弼時認為,真正的民主不僅在于選舉的過程,更在于通過經濟和文化建設,使人民的生活得到實質改善,使黨與人民緊密結合,形成一種真正的民主氛圍和政治生態。這種觀點強調了民主的實踐性和全面性,避免了形式主義的陷阱,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為了強化黨的一元化領導,任弼時認為必須依賴有效的黨的制度構建。他指出,需要“把有威信的人選到黨的機關中去,要想辦法使政府、軍隊、群眾團體的領導人參加黨委,要使有威信的,懂得黨務、軍事、政治各方面工作的,有理論修養和能力強的人在黨委負責”。通過這一舉措,黨的領導可以更加有力地貫徹到各個層級和領域,確保黨在復雜的革命和建設環境中保持統一的思想和行動。
增強黨性修養
延安時期,面對黨員干部黨性不強或者沒有黨性的情況,中共中央提出了在整風運動中增強黨性修養的要求。任弼時指出,共產黨員的黨性,就是無產階級最高度的階級覺悟和階級意識。
任弼時對于增強黨性鍛煉與修養提出了五方面要求:一是要自覺主動地以高度的忠誠和熱情為黨的最高利益即無產階級的利益展開服務。為達到這一目的,黨員必須培養自身的無產階級的高度的階級覺悟性和階級意識。“因為缺乏階級覺悟、階級意識的人,決不會表現出真正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來;同時,他的所謂忠實性和堅定性也會成為相對的東西。如果黨員不能培養出自己對黨的利益的忠實性和堅定性,那他的所謂階級覺悟、階級意識,也一樣會變為泡影的。”二是要了解和掌握馬列主義,以及黨的政策和策略,“必須充分地掌握住和革命實踐密切聯系著的馬克思主義的革命理論。要在領悟馬列主義理論方面修養自己,培植自己,堅定自己”,同時“靈活地、切乎實際地去運用馬列主義”。三是要“以馬列主義的原則指導自己的實際活動”,必須同黨內外的不良傾向進行斗爭,把黨的利益放得高于一切。四是要遵守黨的統一的紀律。五是要與群眾建立真正的密切的聯系。
1942年,任弼時作了《為什么要作出增強黨性的決定》的文章,再次強調了加強黨性鍛煉和修養的必要性。他指出,加強黨性修養是因為:我們黨是全國政治生活中重要的決定因素;我們黨是處在統一戰線環境中,已由小黨成為大黨;我們黨的歷史教訓;統一戰線中某些嚴重的事件。他重申必須通過加強黨性使得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統一紀律,進而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鞏固我們的黨,最終使我們的黨成為堅固的整體,能夠擔負起當前的任務。
加強組織建設
任弼時十分關注黨的組織建設。在干部選拔與任用方面,他指出“一是要用巡視的辦法來創造與培養干部。二是經常地定期地召開活動分子會,團結他們在區委的周圍,經常給以特別的教育與訓練,從工作中來培養他們。三是辦短期的訓練班,來大批培養與創造新的干部特別是工人干部”。此外,在選拔黨的干部時,必須排除“一切以自己榮華富貴個人享受高于民族利益的貪生怕死之徒”,這一觀點體現了任弼時選拔干部的嚴格標準和要求,強調黨員干部必須以民族利益為重,服務于人民群眾,堅定不移地投身于革命事業之中。
在基層黨組織建設方面,任弼時十分重視黨支部的作用發揮,他指出“支部是黨的基本組織,是黨與群眾的連環,黨的一切決議,必須經過支部執行”,必須建立黨支部的個人負責制和分工制,必須健全支部領導班子,增強支部干事會的民主集中制建設,建立支部與群眾的密切聯系,以鞏固黨的領導。對于基層黨組織存在的問題,任弼時強調要以整黨的辦法加以改造。他說:“黨內存在著許多嚴重不純的情況,因此整黨成為鞏固黨的十分必要的步驟。如果不能整掉黨內作風上的強迫命令,思想上一切脫離黨的路線與政策的想法和自私自利的傾向,以及不能把黨的成分弄得更加純潔一些,而任上述情形繼續發展下去,則我們的黨就會有完全脫離群眾的危險。因此一切認為‘整黨是多余的’一類說法,那完全是錯誤的。”任弼時強調,在整黨的過程中,要“發揚民主,正確利用批評自我批評的武器來達到原則上的分清是非,達到糾正黨內存在的不純和改善領導作風的目的”。
在黨員隊伍建設方面,任弼時指出必須重視黨員質量,“質量強健的黨雖然黨員數量不多,它必定比人數多過數倍而不活動的組織要強萬倍”。1948年5月,任弼時針對晉綏土改整黨工作指出,在進行整黨時必須強調區分黨員隊伍群體,黨員可大體分作三類:“其中有相當的一部分是很好的,他們對敵斗爭堅決,工作積極努力,真正是群眾中先進的積極的分子,其中也有一些作風上不很好的,這是一類。另有較前者為少的一小部分黨員是很壞的,他們中有些是成分很壞,鉆進黨來為著保護自己及其親友地富家庭利益的;有些則不僅作風很壞,而且借勢圖私,欺壓群眾,無惡不作,為群眾所痛恨。這些人如不能徹底改變,是須要從黨內清洗出去的。”這一思想突出了對黨員隊伍的分類管理和有針對性進行整頓工作的重要性,為加強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提供了重要的指導思想。